昨(16)日,我省召開“全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專場行動進展情況匯報會”,省監察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等部門就涉及群眾所反映的臟亂差問題階段整治結果予以通報。1-3月,全省有43人因執行不力受到責任追究,巴州的兩名副鎮長被停職反省。省監察廳表示,4月底前,我省還將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情況開展集中監察,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5月1日前初見成效,10月1日前提升整治成果。
城鄉整治 五一前要見成效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監察機關共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效能監察668次,糾正問題971個。經過整治,成都、彭州、德陽、什邡、瀘州等地的環境衛生問題得到有效治理。省環保局稱,將加大對2009年掛牌整治的200家工業企業和60家規模化養殖場的督促檢查。下一步,加快建設一批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省公安廳目前正開展“亂停車”的專項治理,重點對城鄉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點進行全面清理,重新規劃設置。本月底前,全省要集中開展一次專項監察,省監察廳將分成兩個組,根據群眾投訴的重點問題赴部分市州進行專項監察,對所發現問題不僅要督促整改,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城鄉環境綜合治理5月1日前初見成效。
執行不力 書記鎮長被免職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自開展以來,對政令不暢、執行不力、行動遲緩、效率低下的單位和人員,省監察廳依據規定給予嚴肅查處。1-3月,全省有84個單位受到通報批評,43人被追究責任,其中6人受到組織處理。
巴州區恩陽鎮、柳林鎮2名副鎮長在城鄉環境治理中工作不力被停職反省;
宣漢縣樊噲鎮在城鄉環境綜合治理中被亮黃色督辦卡,書記、鎮長被行政效能告誡;
高縣慶符鎮一市場存在嚴重環境問題,縣城管辦執法中隊長被免職并通報全縣;
利州區榮山鎮黨委、政府在城鄉環境治理中重視不夠,工作不力,被列為全區倒數第一,鎮黨委書記被免職。
早報記者李慶 |